纪检监察简报第2期
来源🤌🦙: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布日期🔵:2017-05-03
浏览:11231次
2017年第2期(总第2期)
彩神纪检监察审计处 2017年5月3日
【党风廉政建设】
学院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3月22日下午🚓,学院在报告厅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陶金辉同志主持。
纪委书记姚荣同志传达了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了学院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压力传导,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查处,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注重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基层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党风廉政宣传引向深入;坚持严管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等七个方面全面部署了2017年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书记高建富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上来🐑,精准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新认识指导新实践,以新实践促进新成效,以新成效开拓新局面🐕♘。他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2017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敢于责任担当,让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三是要抓实抓长,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他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主动接受监督🏂,带头落实真抓实干,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和坚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院顺利通过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学院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院纪委制定并印发了《彩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内容包含考核的内容📄、程序、结果的运用等共计六章二十条。同时针对处室、系部的具体工作要求🛻👨🏻🏫,分别制定《2017年彩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评表》印发给各处室𓀒、系部,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的具体依据👮🏿♀️。
【基层动态信息】
管理系组织师生党团员开展党风廉政观摩活动
4月12日下午☂️,管理系组织师生党团员前往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反腐倡廉洗礼。院党委高建富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同本系师生党团员、教职工代表🤹🏿♂️、学院机关总支的党员代表🩳、院团委团干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活动🌂。
在警示教育基地,大家依次参观了“要论篇”、“惩治篇”、“忏悔篇”和“预防篇”四个展览板块,在讲解员的引导和讲解下,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图文并茂的展板👨🏻🙍♂️、发人深思的忏悔书,给大家上了一堂形象、直观🧙🏿💣、震撼的反腐倡廉课。(管理系党总支 刘林)
学前教育系党总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强化基层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完善监管制度🫃🏽。根据学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系部实际,学前教育系党总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具体制定出台了《学前教育系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学前教育系党总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学前教育系党总支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等🪝。 (学前教育系党总支 邱海松)
【监督执纪问责】
学院开展“百日攻坚⛹🏻,迎评促建”督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迎评促建★、百日攻坚”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学院督查组于5月2-3日对评建办🕵🏿♀️、教务处、学工处、人事处、团委及部分系部4月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5月4日,学院纪委书记姚荣同志主持召开督查组专题会议🍿,听取督查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督查组作为学院“迎评促建👩🏻🏫、百日攻坚”工作的“底线”🧎🏻,要做到严紧硬,避免宽松软,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不能瞻前顾后、遮遮掩掩,应真实、准确写入工作报告,学院要设立专门的督查信息栏𓀈,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以案明纪教育】
教育系统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件
1.南安诗山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李清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间🎛,李清泉主持诗山中心小学会议研究决定违规发放补贴😓😸,该校至2015年2月共违规发放补贴126110元。2016年12月28日,南安市纪委给予李清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发放的补贴;诗山镇党委给予诗山中心小学总务保卫处主任(报账员)🍬、预备党员叶华苗延长预备期半年。(摘自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7年1月4日落实八项规定 坚决反对四风曝光台)
2.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程谷川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程谷川违规审核给没有参加试卷编写、校对、审核的人员发放补贴📌。程谷川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予以追缴。(摘自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6年12月30日落实八项规定 坚决反对四风曝光台)
3.广东省南雄市财贸幼儿园原园长叶永辉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及发放津补贴问题。叶永辉违规公款报销其在某大酒店吃饭、唱歌的个人费用🤷🏼,合计6350元。同时👩❤️💋👩🦻🏽,该院还存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合计19.4万元,叶永辉从中分得3.5万元。叶永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7年1月5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4.海南保亭县南茂中学校长何坊成违规发放并领取补贴问题。何坊成违规审批同意,利用该校其他收入(学校果地和食堂承包款),为中层以上干部虚报领取补贴共计2.5万余元,其个人领取3150元👵🏿🧒🏼。2016年7月,何坊成等人将违规补贴全部退回学校账户🙇🏻♂️。9月,何坊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6年12月28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